關于開展市區垃圾分類、運輸、處置規范管理 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市區生活垃圾、建筑裝修垃圾的管理,規范市區垃圾分類、運輸、處置管理秩序,保持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全力以赴助推“雙創”工作。根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湖北省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黃岡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黃岡市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市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措施、嚴格責任落實,逐步形成“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消納處置有序、執法查處嚴格”的管理模式,實現城區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大件垃圾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規范化管理。
二、實施范圍、內容
對黃岡市區規劃區內,從事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大件垃圾運輸個體戶依法進行規范管理。
(一)生活垃圾:由市環衛局和公開招投標的市場化保潔公司承運,其它不具備資質企業和個人一律不得轉運;
(二)建筑垃圾分建筑垃圾、裝修垃圾和大件垃圾。
1.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廢料、磚石、混凝土、沙漿等再生資源利用的建筑垃圾;
2.裝修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房屋裝修產生的廢料、廢舊金屬、紙質包裝材料等可回收物;
3. 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廢舊沙發、床等大件垃圾以及木條、木屑等木材廢料。
建筑垃圾由取得特許經營權的資質公司按照垃圾種類分類負責轉運,其它公司和個人一律不得參與轉運。
三、 組織領導
為加強市區亂倒垃圾專項治理行動組織領導,成立以市城管執法委副主任賀群新為組長,四級調研員賀仲生為副組長,黃州區赤壁、禹王、東湖、西湖、南湖和路口六個街道(辦)分管領導;市環衛局分管領導、市城管委市容管理科、五個綜合執法大隊、渣土大隊、特勤一大隊、特勤二大隊分管副大隊長、垃建辦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執法委市容科,負責組織、協調、考評督辦。
四、工作措施
(一)實行垃圾清運核準制
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湖北省城市市容環境違規管理條例》和《黃岡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產生建筑垃圾的單位或個人,應依法申請行政許可,提供簽訂《垃圾規范處置承諾書》,按袋裝化、定點投放、統一密閉運輸的要求規范處置裝修垃圾。
(二)設置垃圾分類堆放點
街道(辦)組織所轄社區、城中村或物業公司在各小區或城中村內設置便于運輸管理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引導該區域內的居民或業主將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分別袋裝后投放到指定堆放點。
(三)規范垃圾分類運輸和處置
社區、城中村或物業公司對需清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報所轄街道(辦)核定后通知黃岡市世環環??萍脊居袃斍暹\,并按分類處置要求運送到指定的垃圾處理場(中環路的大件垃圾拆解處理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場、建筑垃圾消納場和江北一級公路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清運時,應做到干凈徹底,恢復原有環境面貌,消除對周邊環境的二次污染。
(四)建立亂倒無主體生活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清運保障機制。
亂倒的無主體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街道辦負責分類后聯系世環收運公司清運到指定地點處置,同時建立好相關臺賬,通報到轄區大隊加強監管和行政處罰。
(五)各類違法行為法定依據
各綜合執法大隊在進出城路口設置卡口值勤點,檢查各類運輸垃圾車輛是否按照分類要求并密閉運輸;是否將裝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是否將危險廢物混入生活垃圾或裝修垃圾;是否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生活、裝修垃圾、大件垃圾;同時對無審核準運或處置生活垃圾、裝修垃圾的運輸車輛未實行密閉化運輸,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建筑裝修垃圾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建筑垃圾、裝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五、責任分工
(一)黃州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督促轄區各社區、城中村、物業公司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設置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大件垃圾臨時堆放點、做好垃圾分類存放、分類運輸,建立清運臺賬;督促各轄區單位按要求清運各類垃圾,實現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大件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
(二)市城管執法委各綜合執法大隊按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大件垃圾綜合整治的日常監管工作;依法對轄區運輸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大件垃圾處置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渣土大隊負責對個體運輸戶法律法規的宣傳,協助納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特許經營權范圍的收運公司辦理行政許可,采取公司化運營管理模式,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編號、統一調度、分類運輸、分類處置;指導督促建筑垃圾消納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設施、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加快建設,全面實現各類垃圾分類處置。
(四)市城管執法委垃建辦負責利用無人機對市區范圍內亂倒垃圾問題的高空巡查,問題統計匯總。
(五)市城管執法委特勤一、二大隊負責非工作時間段偷運偷倒各類垃圾的巡查管控,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六)市環衛局負責依法對市區內未納入生活垃圾清掃保潔收運的單位、企業和居民區簽訂《收運協議》,采取有償清運,實行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全覆蓋。
六、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30日)
做好規范城區裝修垃圾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調查摸底工作,了解生活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目前處置情況,明確街道和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多渠道、多種方式對生活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和規范管控進行宣傳。
(二)實施階段(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0日)
各綜合執法大隊協助街道辦事處,明確各社區、城中村、物業公司的工作職責,落實專人負責。新建成的小區,嚴格執行生活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分類運輸處置管理實施方案,納入“四城聯創”綜合考評體系,形成常態化管控。
(三)檢查驗收階段(2021年2月21日-2021年2月28日)
對城區亂傾倒垃圾違法行為查處情況進行“回頭看”,全面檢查驗收、總結鞏固,完善和健全常態化管理和聯合查處長效機制。
七、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執法大隊要高度重視生活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規范管理的重要性,建立由委市容科牽頭,相關大隊協調推進,街道(辦)、社區、城中村或物業公司具體實施的分工負責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強力推進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分類管理、分類運輸,確保任務落實到位。
(二)營造宣傳氛圍。由各街道牽頭社區、城中村和物業公司,加強對轄區居民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單位、店主、居民提高環境衛生意識,按分類袋裝化、定點投放、統一密閉運輸、統一分類處置的要求規范處置裝修垃圾、生活垃圾和大件垃圾,提升城區的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三)嚴格考核督辦。建立由市容科牽頭,各綜合執法大隊 渣土大隊、各相關街道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重要事項,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運輸處置工作。街道牽頭各社區、城中村和物業公司作為工作主體和實施主體,做好統籌協調、發動群眾、現場監督、具體實施及長效管理等工作。生活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處置管理的工作成效列入年度“四城聯創”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對工作中推諉扯皮,行動不快,落地不力的責任單位,在新聞媒體曝光。
2020年11月13日